從我給出去
馬太福音25:31-40(修訂版)
當
人子在他榮耀裏,同着眾天使來臨的時候,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。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。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,好像牧人分別綿羊、山羊一般,把綿羊安置在右
邊,山羊在左邊。於是王要向他右邊的說:『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,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。因為我餓了,你們給我吃;渴了,你們給我喝;我流浪
在外,你們留我住;我赤身露體,你們給我穿;我病了,你們看顧我;我在監獄裏,你們來看我。』義人就回答:『主啊,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,給你吃;渴了,
給你喝?甚麼時候見你流浪在外,留你住;或是赤身露體,給你穿?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,或是在監獄裏,來看你呢?』王回答他們說:『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些事
你們做在我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做在我身上了。』
海賊王草帽路飛,他是一個很有義氣的人,絕不放棄同伴,堅定持守理念。不過路飛有一個需要,就是「吃」。他總是吃很多,吃很快,經常餓。餓的時候就會一
幅有氣無力的樣子。但是當他在空島冒險時,面對恐佈統治空島六年的神艾尼洛時,他卻一整天沒有吃東西,最後為了理念,為了朋友,挨餓打敗了艾尼洛。讓黃金
鐘聲再響,給好朋友文布拉.庫力克完成了一輩子的心願。
吃對路飛很重要,對我們也很重要。當路飛面對朋友的需要,他可以放下吃,全然專注、全力以赴。這段經文給了我們六個情境。餓了,給吃;渴了,給喝;流
浪,給住;赤身,給穿;病了,看顧;監禁,探望。這六個情境給人第一個印象就是全然專注、全力以赴、全部付出。尤其是中間好像全然不用考慮,是神經反射,
是甘心樂意。其實一般人大概都能做到前面兩項,要全然做到六項實在太難,如果是要甘心樂意做就更是天方夜談。但是主耶穌卻說得好像就是這麼一回事。「做在
我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」,就等於完成前面這六個情境。「小」,可以解釋為年紀小,也可以解釋為地位低。但是「How」,如何做到?如何能甘心樂意的給?
這讓我想到「憐憫」。我們可以從主耶穌的身上看到太多憐憫的特質。主耶穌如何對待大麻瘋的病人,如何對待十二年血漏的婦人,如何復活拿因城寡婦的兒子?
這些事例中充滿了可讀到的憐憫,非常的明顯。我們也能理解這六個情境就是一種對人憐憫的表現。問題是:主耶穌是主,祂當然能憐憫呀!身為人的我們呢?除了
實踐憐憫外,堅持憐憫,或者持續憐憫一個人,都是這個議題中必須討論的關鍵。
要能做到憐憫,有一個基礎,是我必須能感受需要。如果連別人有需要都感受不到,那麼如何憐憫呢?因此,在給出去之前,我必須想我怎樣了。我認識自己、接
納自己嗎?認識、接納,是我能感受「我」的一個重要前提。但是我經常是最不認識「我」的,因為經常會錯認。因此,正確地從神的眼光認識自己變得非常重要
了。當一個人能從神的角度正確地認識自己,又能接納自己時,這個人的感受神經會被打開,就能感受旁人的需要。這是從憐憫到同理的一個關鍵,就是從我到他。
我對「我」越是自由,我對「他」就越能甘心樂意地給。一份自由地給予。
當我默想這段經文時,我想到五餅二魚。當門徒將從主耶穌手中接過的餅遞給饑餓的群眾時,他是在給予。而且給得很大方,很甘心。因為那個能給的源頭是活
的,是不竭止的。感謝神!當「我」與神連接了,「我」就完全改變了。教會中難道不是這樣嗎?我能給是因為我被神「給」了!自由持續的給是因為無限的神是能
感受的我的源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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